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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运研究

昆山工会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顾志中

【摘要】:随着昆山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的主流,这既造就了新型的劳动关系,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劳资矛盾。为使维权工作更好地适应昆山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昆山工会在履行维护职责中,积极探索维权的新机制、新途径,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维权 探索 创新

多年来,昆山市努力优化投资环境,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招商引资势头强劲,外资企业纷纷落户。目前,全市已开业投产的外资企业2398家(2004年经普数)。随着全市国有、集体企业转改制的基本完成,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昆山经济的主流。新的经济体制带来新的劳动关系,企业和职工两大市场主体之间呈现了新的特征,劳资矛盾日益凸现,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为了应对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更好地履行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责,昆山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在工会维权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实践与探索
昆山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对工会维权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努力构建社会化维权的新格局。
(一)创新体制,建立多层面社会化维权组织
顺应昆山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成立“新昆山人”工作委员会。2004年,昆山市委成立了旨在进一步加强“新昆山人”的教育、管理、维权、服务,营造“共处一地、共树新风、共保安宁、共创繁荣”良好氛围的“新昆山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新昆山人”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委书记任工作委员会主任。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市总工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抓好各层面、各环节的措施落实,并成立了“新昆山人”服务中心和工作站、“新昆山人”教育培训中心,为构建和谐新老昆山人关系提供了组织保证。
顺应昆山劳动关系新变化,建立多层面社会维权组织。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探索成立了社会纠纷矛盾调解指导服务中心,建立了总工会与市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组建了工资协商指导委员会,并根据昆山新社会经济组织发展迅速的特点,成立了市新社会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区、各镇也相应地建立了新社会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工资协商指导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基层工会重点加强“劳调会”组织建设。这些多层面维权组织的建立,有力促进了社会化维权工作的开展。
顺应昆山劳资矛盾新特点,创立职业化维权队伍。我们在区域较大、工会组织较多的开发区,分片设立了区域工会联合会,对组成人员进行社会化招聘。在工作上实行党群一体化,在考核上实施目标责任制。同时,为加强维权力量,我们还建立了工资协商指导员、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工会法律监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等工会维权志愿者组织,为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建立职业化和社会化维权队伍进行了积极探索。
(二)创新工作,建立多形式社会化维权机制
实施工资担保,由事后变事前,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2003年,总工会主动联合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国率先实行“昆山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市政府进行了转发。总工会作为全市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代表,派员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接受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交涉或申诉,凭保证文件向保证单位提出支付要求。当发生拖欠工资款单位负责人逃逸时,市总工会有权请求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2005年我们又将园林、绿化、交通等工程纳入其中,拓展了工资支付担保范围,使工资担保制度更加完善。工资担保实施以后,纳入工资担保项目1000多个,收缴工资保证金2亿多元,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建设企业拖欠建设工人工资现象。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作了相关报道,被评为江苏省工会工作首创成果。
实施“上代下”,由为难变积极,解决基层工会维权难。我们在总结多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上一级工会代行基层工会部分维护职责办法”。“代行办法”明确了基层工会提请上一级工会代行时应承担的职责,同时也规定了上一级工会履行代行职责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如:我市某镇有一家外资企业,企业与职工发生冲突,工会在与行政多次协商无效后,向镇工会提出了代行申请。镇工会按照代行要求,立即与企业领导沟通协商,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调处。经多方努力,很快平息了一起可能激化的事件。“代行办法”的实施,不仅缓解和消除了基层工会维权难的状况,营造了“好事基层做,难事上级担”的良好氛围,而且也改变了原有的工会维权方式。《工人日报》称之为“一个创新性的实践”。
实施快速反应,由被动变主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昆山劳资纠纷频发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昆山市工会系统参与集体劳动争议快速反应和处置办法”。“办法”包括“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工作责任”三部分,其核心是快速反应和处置。如:我市有家中外合资企业,因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企业与职工发生争议,职工沿公路到市里上访。企业工会主席得知情况后,即时将信息上报。市、镇二级工会干部迅速赶赴现场,在公路边进行宣传、解说,在劝导无效时,立刻报告上级有关领导作好接访准备。虽然事情经过了多次反复才解决,但快速反应使事态始终处于我们的监控之下,由被动变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实施监控办法,由处置变预防,杜绝重大侵权事件发生。根据市委的要求,我们与劳动、卫生、税务、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昆山市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预防集体性事件监控办法”,市政府转发。同时建立了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市“监控”领导小组,凸显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如:某台资企业未与工会协商单方面出台工资调整方案,企业工会知道后,马上与企业进行沟通,但企业拒绝了工会要求。随即职工准备集体停工。得知此消息,企业工会及时向镇工会报告。镇工会迅速介入,在劳动、外资办、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下,事件很快得到了解决。“监控办法”整合社会资源实行社会化维权,既能及时分析、预测、预防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又可以在出现职工集体性事件苗头时,及时进行化解,切实把劳资矛盾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三)创新方法,建立多方面社会化维权品牌
开展“新昆山人”建设工作。2004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新昆山人”建设工作,市总工会承担了办公室的职责。二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昆山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昆山市保障“新昆山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等文件;召开了“新昆山人”建设表彰会,树立了一批“依法治厂、善待员工”的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和“十佳新昆山人”;实施集居工程,解决了近50万“新昆山人”的居住问题;全市28所公办中小学校和11所民工子弟学校,向“新昆山人”子女敞开了就学大门,并为“新昆山人”子女进行了免费体检;对“新昆山人”育龄妇女分批进行了妇科B超检查;“新昆山人”教育培训中心,积极为“新昆山人”进行技术技能培训;“新昆山人”服务中心努力在就业指导、子女入学、权益维护、医疗保健、法律援助、来访接待等方面,为“新昆山人”提供“一条龙、一站式”帮助服务,形成了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权益上维护、人格上尊重“新昆山人”的良好氛围。
建立完善长效帮困机制。2003年,市总工会从建立长效帮困机制出发,提出了三年帮扶1000户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的目标。经过调查摸底、认真审核、对外公示,三年来,共为893户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发放了生活救济卡,补助救济金达116万元。同时积极开展党政领导结对帮困、工会干部结对助学等活动。近几年,工会每年帮扶金达150万元以上。为扩大工会扶贫帮困的覆盖面,按照市委的要求,每年总工会还与农村困难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把工会的关爱送到农户家中。今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切实从多方面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构筑了社会帮困的长效机制。
设立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在平时工作中,时常会出现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遭受不公正待遇或家庭遭遇特殊困难等情况,为调动他们更好地履行维权职责的主动性、积极性,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2003年,市总工会在全国率先设立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切实为“维权者”撑了腰。目前我市已有26名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获得了保障金,被评为江苏省工会工作首创成果。最近,我们又在探索建立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养老保障制度。
二、现实与思考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理想与现实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融合,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去思考。
(一)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工会维权工作的根本保证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的一切活动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必须赢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是中国特色工会事业的客观要求。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积极主动地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现在,市委常委每年都要专题听取工会工作的汇报,市委全委(扩大)会议都对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市委召开的全市工会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对工会又作了重要讲话,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还将加强工会建设列入了镇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把“新昆山人”建设和劳动关系监控等重点工作交给工会,极大地推动了工会维权工作的开展。
(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是工会维权工作的必然要求
随着劳资矛盾的多样化、复杂化,工会维权任务越来越重,必须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决不能单打一,必须构建社会化维权的新格局。几年来,我们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党工共建”工作,建立“非公企业党工后备干部人才库”、实施外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选派制;配合人大、政协经常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活动;联合劳动、建设、安监等部门定期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支付、社保基金缴纳大检查,等等,切实增强了工会维权的力度。
(三)工会的自身努力,是工会维权工作的关键所在
党政重视,各方配合,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关键还在于工会自身的努力。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不断在创新中发展,在扬弃中超越。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工会维权工作再上新水平。实践证明,几年来,我市在全国首先开展“新昆山人”建设工作,首创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制度,率先建立“监控办法”、“代行办法”和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等,有效提升了我市工会的维权水平。

作者简介: 顾志中,男,1958年出生,江苏昆山人,大专学历,昆山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政工师,曾任苏州市八届政协委员、中共昆山县(市)委七届、八届、十一届委员、昆山市人大十一届、十三届、十四届常委、中国工会第十四大代表、主席团成员。
邮编:215300
电话:0512-57554612
传真:0512-57554874

电子邮箱:kathy_060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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